2014【晴報】 – 二手車買賣 蠱惑招多籮籮

【晴報專訊】本港每年約有八萬宗二手車買賣,但消委會去年接獲有關投訴較前年勁升逾七成。早前就有市民以近百萬買入二手保時捷,其後發現咪錶被「偷走」六萬公里。專家指二手車買賣陷阱多,一年至少逾百客人中招。

較早前有網民在討論區聲稱中了蠱惑車行圈套,以90萬元購入二手保時捷,車行指跑車在2010年出廠,只行了2.6萬公里,其後事主發現跑車是2009年製造,疑有人在咪錶做手腳。

里數調低至四分之一

事主將跑車送回原廠檢驗,揭發跑車實際行了8.8萬公里,與咪錶顯示相距逾兩倍,要求車行賠償卻被拒。帖子發布四日有近千個留言,不少網民聲稱曾中招,有人更指車行調低咪錶里數並不罕見。

另外,曾有市民向消委會投訴,指稱在二手車展看上價值12.5萬元的房車,車輛擋風玻璃掛着「04年行貨」牌子,支付一萬元訂金後,翻看合約始知房車是2003年登記的水貨車。事主要求取消交易及退訂,銷售員竟指「這種手法是行規」,拒絕退款。

「10部有8部不符事實」

香港驗車負責人朱祖恩說,近年二手車被「撥錶」現象普遍,直言「十部有八部都不符合事實」。他指早前有客人購入一架車齡五年、價值13萬的豐田七人車,咪錶顯示是三萬公里,但驗車後發現車底損耗嚴重,疑行車里數被調低。

「車底零件如皮膚,經檢查就知年齡!架車膠杯士裂晒,底擔損耗嚴重,有些地方更生鏽,估計至少行了10萬公里。」事主跟車行理論,但車行以「不知上手車主做過甚麼」為由,拒絕退回1.2萬元訂金。朱祖恩坦言,消委會的數字只是冰山一角,過去一年他已接觸逾150宗涉及二手車「貨不對辦」個案,車主多被殺訂收場。

自行驗車 得不償失

香港汽車進出口商會會長羅少雄估計,每年二手車買賣約有八萬宗。若買家僅靠個人經驗試車,隨時因小失大。他指有客人早前花近15萬買入二手平治,為省錢而自己驗車。「架車表面無異樣,但用落就發現避震及車軚有問題,最終驗車才知車尾撞過,結果維修也用了四、五萬元!」

大律師陸偉雄說,如二手車賣家調低咪錶,以吸引消費者購買,可能已觸犯《盜竊罪條例》中的欺詐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14年。

合約條款模稜兩可 買家易中招

在二手車買賣過程中,車行或車主通常要求買家先落訂,朱祖恩提醒市民,買家在驗車前要避免落大訂,建議先付一千元作誠意金,萬一出現問題,遭賣家殺訂也可減低損失。

他又指,有些車行在收錢時會出示一份合約,並寫明「如驗車後發現無大撞、水浸及積木車,便要購買汽車,否則要賠償車行損失。」朱祖恩坦言,「何為『大撞』、『水浸』及『積木車』,每個人的定義不同,如果畀了訂金及簽約,才發現架車有問題要撻訂,車行可拿着合約向你追討賠償。」

他指曾有客人因簽了合約,後來才發現貨不對辦,除了損失二萬元訂金,更被車行以毀約為由,循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他追討三萬多元賠償。他表示,即使要付訂金及簽約,合約也不宜有「大撞」、「水浸」及「積木車」等模稜兩可的條款。他建議買家在合約列明「如有維修及碰撞,可取回訂金」,以保障個人利益。

記者:翟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