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以身試法

警務處交通總部2015年3月21日全面採用自動車牌識別系統,加強前線人員的執法效率。

識別系統包括偵測鏡頭和一部已預先由運輸署下載數據的流動電腦組成。系統會自動讀取車牌,並即時將車牌與有關數據比對,如發現車輛可能涉及嚴重交通違例事項,警員會截停調查。

現階段警方主要針對登記車主已被停牌、涉及交通拘捕令或車輛未獲發牌照的交通罪行。

系統收集的資料會在每次行動後自動刪除。警方已徵詢律政司意見,確認系統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和保障資料原則。

警方2013年引入系統,經測試後決定正式採用,有助前線人員篩選並截查違規司機及車輛,打擊交通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