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數馬路「五宗罪」 可構成危險駕駛
就「白色貨車大戰賓利」一事,壹仔找來貨車司機現身說法。記者亦同樣找過涉事賓利車主黎先生,而他亦不願再為事件作出回應。黎先生名下擁有五間公司和三個匡湖居的物業,屋前更泊有多架名車。只見他當日駕駛的賓利停泊在屋前,或因暫避風頭,未有用以代步。
危險駕駛時有發生,所有道路使用者都必須加倍留神。香港車主權益會顧問朱祖恩指出馬路常見的「五宗罪」:「大腳停」、「亂切線」、「開窗鬧」、「慢燈頂」和「推車尾」。
1.「大腳停」
-指車輛急煞停,其他車輛沒預料下,反應不及撞上。
2.「亂切線」
-所有駕駛人士換線之前及之時,必需做好換線準備,發出訊號,如打指揮燈,好通知其他道路使用者。
3.「開窗鬧」
-行車時,如打開車窗與人對駡,明顯沒專注路面情況,很難控制車輛。
4.「慢燈頂」
-駕駛者在沒合理原因下,故意慢駛,可構成不小心駕駛。
5.「推車尾」
-車與車之間必須保持一段安全距離及速度,至少保持兩秒。
以上種種行為已可構成不小心駕駛,更嚴重會構成危險駕駛,「始終馬路是供車輛行駛,並非供大家作出爭執和危險動作。」朱先生更希望大家駕駛時保持冷靜,指以上行為舉止會令道路上更多意外發生。為保障個人權益,車上最好安裝行車紀錄鏡頭和儀器,以作佐證。
【資料來源:壹週 Plus 2017.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