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車黨屈過百萬 毒招!意外三年後入稟 有人搞到傾家蕩產


坊間有不少職業「揾食」司機,香港車主權益會顧問朱祖恩曾接獲市民報料,指有人在交通意外發生後三年最後一日,才接獲對方入稟追討,他解釋三年時間讓人記憶模糊,「揾食」司機會把握三年時間坐的士或租車去看醫生,報告受傷位置,再集合所有單據一併追討,索償額以過百萬元計,亦有人因此而傾家蕩產。

另外,醉駕亦隨時會遇上屈錢黨,他曾接獲車主的真實個案,有撞車黨專門埋伏在酒吧附近,重點跟蹤飲酒後的司機,如發現對方取回坐駕,撞車黨隨即上前製造交通意外,撞毁對方車輛,「由於現在醉駕刑罰很重, 醉駕出事後,少不免要吹波波,撞車黨會要求報警,但醉駕司機基本上會心虛,撞車黨會食住上屈錢,曾有市民被屈三萬元,開天殺價,落地還錢,最終以萬二元解決事件。」他呼籲飲酒後人士千萬不要駕車。

大律師曾慶東指出,倘若發生交通意外,建議除了報警外,最重要記錄案發過程及拍照存檔,再注意車內有否第三者牽涉在內,因為透過和解只是僅包括雙方司機,如車內還有其他人,其實和解是不能影響該名人士追究刑事或民事責任的權利。

他認為一般人似乎想和解及私了事件,絕大部份人擔心影響NCB,沒有向保險公司匯報,倘若對方入稟追討,保險公司有權不作出賠償,賠償責任將轉嫁車主或司機,如涉及人命傷亡,賠償額一定遠超於NCB所得的折扣,他認為如了省NCB而不匯報保險公司,其實非常不智的選擇。

【資料來源:壹週 Plus 2017.09.15